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1日電)特定營建工地防制空氣汙染,雲林縣政府強制要求大型工地裝設綠圍籬,以降低空氣中懸浮微粒(包含細懸浮微粒PM2.5)。 雲林縣環保局今天指出,「雲林縣特定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自治條例」,由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1次定期大會三讀通過,以營造優質環境品質。 環保局指出,自治條例規範特定營建工程,應於工地周界設置定著地面綠圍籬或彩繪圍籬,並具體量化道路認養洗掃長度至少1000公尺以上。 自治條例適用對象,房屋建築工程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、特定開發工程或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營建工程。 環保局表示,自治條例也要求業者落實工地周邊道路洗掃認養,維護工地周邊道路及環境清潔,推估條例推動1年可消減總懸浮微粒140.76公噸,還給雲林縣民清新空氣。10406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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