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個月大的小男嬰,左上臂延伸到下臂出現一大塊又紅又腫的痕跡,直徑至少5公分,讓人看了好心疼。媽媽陳小姐控訴給一名許姓保母臨時托嬰,才第2天就發現手臂傷痕。



陳小姐8月23日把孩子送到保母家,約定要托嬰3天,但第2天去探視就發現手臂出現瘀青,保母一下說是被1歲男童咬傷,之後卻又改口說是被3歲女兒弄的,但傷口沒有齒痕,醫生乍看也說不像是咬傷。

從托嬰2天的照片就讓陳小姐起疑,因為第1天睡覺穿無袖,但到了第2天卻穿起長袖,陳小姐事後回想該不會是想遮掩傷痕。

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:「不管是托育的時間長短,我們都建議說要有訂定一個契約,那這個負債整合契約可以保障我們雙方的權利義務。」

許姓保母:「不需要受訪,就交給調查單位吧。」

對於家長的指控保母不願回應,這名30多歲的許姓保母,單親育有一名3歲女兒,雖然有保母執照,但按規定居家式保母最多受託4個小孩,而且2歲以下只能2個,但許姓保母自己一人就帶了4個月跟8個月的嬰兒,還有一名1歲兒童以及3歲女兒已經違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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